119元/人 中国(2023)小榄菊展|叹美食·超值①天
周末加20元哈!
畅游350亩·菊花展博会·大型《花锦中山·绽放新活力》广东狮王·争霸赛
任摘任吃·大红柑·赠送每人2斤|叹足《美食到“镇”菊花·脆肉鲩鱼宴》

听讲嘎@中山“菊展”开始啦~~
又是讲饮~讲色~讲食~的季节…减什么“肥”
嘿嘿~砌翻餐‘脆肉鲩’~骨胶原满满!!


【增从出发】 11月23~30日 12月1~13日 (周六/周日+20元/人;每期满45人天天出发) | ||||
补贴成人价格 (25-73周岁) | 小童价格 (1.2M-1.4以内不送礼) | 婴儿价格 (1.2M以下;不送礼) | 补房差
| 保 险 |
99元/人 | 139元/人 | 139元/人 | —— | 不 含 |
备注:1.5以上/25岁以下/超73岁以上/港澳台人士;不接受报团;不便之处请谅解! 小童价格:不占床/送礼;含车位+半价餐+半价门票;超出自理;不便之处;请见谅! 婴儿价格:不占床/送礼;含车位+半价餐;超出自理;不便之处;请见谅! 集中地点:(以下上车点4人起接)新塘汇美麦当劳、增城人人乐后门、从化新城广场(10人以上可定点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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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行程安排:
第一天:始发地—中国(2023)小榄菊展—采摘“大红柑”/“甜蜜柑”—返程 餐:午餐《中山脆肉鲩美食》 住宿:温馨的家 于指定时间集中出发;乘车前往【花开锦绣迎接(2023)中国·小榄菊展】(游览约1.5小时)中山的小榄被称为菊城每逢深秋大街小巷的人家就种满菊花;格外漂亮,而一年一度的菊花展盛宴… ![]()
午餐品鉴《鲜美爽口·中山·鲩鱼美食》原产于广东省中山市长江水库,是中山市地理标志之一,是利用水库的矿泉水,喂精饲料,运用活水密集养殖法养育成的名特水产品。因其肉质结实、清爽、脆口而得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所谓的"脆肉鲩",并非新的物种,生物学意义上仍然属于草鱼,属鲤形目鲤科雅罗鱼亚科草鱼属,只是通过特定的喂养方式生产出的具有特殊生物特性(如肉不易煮烂)的普通草鱼,通过人工实现了肉质的改变。"脆肉鲩"外形像草鱼,而生物性异于草鱼,需要特殊的烹调方式,如果像草鱼一样烹调,则煮不烂、嚼不动,筷子戳不进,吃起来味道像吃橡胶,惊吓好多人。美誉为“中山舌尖上第一站打卡美食”后参观【青少年学习机基地】【同仁堂】(参观各约90分钟)~后前往【采摘·冬季·甜柑】入园任摘任吃~大饱口福~过足瘾!!再每人赠送2斤~带回家!!后结束愉快之旅,返程温馨的家! | ||||||||||||||||||||||||||||
………….……………….………………祝您旅途愉快!………………………….……………………… ——具体行程景点的游览顺序,我社将会在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本线路计划最终解释权归我社所有!! 本活动线路最低成团人数45人,如人数不够,提前3天通知改期出发,我社不作任何赔付! | ||||||||||||||||||||||||||||
一、费用包含: 1、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2、用餐:含0早餐1正餐 (团队定制不用餐,不设退) 3、门票:行程所含景点(园中园门票须自理,大型活动不享受任何政策优惠) 4、住宿:入住—— 5、服务:贴心导游1名; 6、保险:旅游社责任保险;(建议出游前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7、赠品:矿泉水/人1支; 8、购物:2站(自愿购买)备注:如景区或餐厅展示商品,不属于购物范围内,请悉知! 二、费用未含: 1、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请 游客自愿购买团体旅游意外保险; | ||||||||||||||||||||||||||||
接待说明:【游客参团前应如实告知身体健康情况及患病史,在确定身体健康能够出行的情况下方可参团;如65岁以上客人参团,须由家人子女在了解行程后,在确保参团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方可签合同参团,并确保至少有一名身体健康、年龄在18-65岁间家人陪同照顾;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 | ||||||||||||||||||||||||||||
注意事项: 酒店入住需客人提供身份证登记(一人一证),敬请客人配合; 出发当天客人须带上身份证,旅游合同,发票或收据到指定地点集中,请客人提前10分钟到达,凡未准时到达者,过时不侯,按广东省旅游合同处理;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气、交通阻塞、塌方、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延误或无法继续覆行合同的,按广东省旅游合同处理; 请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提醒:请随身携带或存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如财物遇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正值旅游旺季,各景点游客较多,可能会出现拥挤、排队等候等现象,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出发日期: 游客签名: | ||||||||||||||||||||||||||||
(附件二)购 物 补 充 协 议(必签)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购物和自费活动。为约束购物和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1、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购物点不含假冒伪劣产品,但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选择。 2、甲方在上述购物点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发票及购物凭证,保管好原包装,回程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凭发票及原包装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茶叶、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3、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购物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购物,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相关规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甲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乙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甲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上述自费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进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给甲方。 5、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自费项目的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即视为明确知悉相应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游览的景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增加游览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我同意《购物和自费项目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达成一致,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旅游者签字): 乙方代表(组团社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 ||||||||||||||||||||||||||||
(附件一)健康证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 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行程),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 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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